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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的定量方法探讨

2018-05-21 18:13436

导 读

作者:于海霞,方崇荣,徐漫平,甘美娇,杨伟明,庄晓伟

单位:1. 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浙江省森林资源生物与化学利用重点实验室;2. 浙江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

出处:《木材工业》杂志2018年第3期

摘要:采用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和酚试剂法,对比分析人造板中甲醛释放量的定量方法。结果表明:在采样体积为120 L 时,乙酰丙酮法的检出限为0.007 mg/m3,用于测试甲醛释放量低于0.04 mg/m3的产品时误差相对较大,需适当增加采气流量或采样时间来提高检测精度;酚试剂法的检出限为0.0008 mg/m3,较适合低于GB 18580-2017 E1 级(<0.124 mg/m3)人造板及其制品的检测,且灵敏度高,采样时间缩短。

背  景

我国新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于2018 年5 月1 日正式实施,新版标准仅保留了原标准中仲裁所用1 m3 气候箱的测试方法,规定了甲醛释放限量为0.124 mg/ m3;其他方法如干燥器法、穿孔萃取法及新增的气体分析法,只作为企业生产质量控制的试验方法。新版标准的发布,意味着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的甲醛释放量要求,强制性地提高到了E1 级水平。新标准的实施,将显著提升人造板行业产品的环保安全指标,同时对甲醛释放的检测技术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针对新版标准中气候箱法甲醛释放量定量方法的检出限,笔者采用GB/T 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中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进行研究,并与GB/T 18204.2-201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 部分:化学污染物》中酚试剂(MBTH)法甲醛定量方法进行比较,以期获得较为准确的甲醛释放量定量分析方法,为人造板甲醛释放量准确控制,提供参考依据。

结  语

1)在采样体积为120 L 时,乙酰丙酮法(10 mm光程比色皿)的检出限远高于GB/T 17657-2013 的要求,不适合气候箱法甲醛释放量的测定;乙酰丙酮法(50 mm 光程比色皿)的检出限略高于GB/T17657-2013 的要求,不适合检测甲醛释放量低于0.04mg/ m3 的产品。若只能采用该方法测定时,建议适当增加采气流量或采样时间。

2)酚试剂法检出限为0.0008 mg/ m3,满足GB/T17657-2013 中低于0.005 mg/ m3的要求,适合甲醛释放量低于E1(0.124 mg/ m3)级的产品检测,且具体灵敏度高,缩短采样时间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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