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2021年3月9日发布,2021年10月1日实施。
一、标准制定背景
人造板及其制品广泛应用于室内装饰装修中。由于人造板及其制品在生产过程中通常会使用含醛胶黏剂,因此在使用过程中会不同程度地释放游离甲醛。欧洲、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非常重视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性能,在相应产品标准中都做了明确规定。我国也非常重视甲醛释放量性能,早在2001年已颁布实施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并于2018年修订、颁布实施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17中规定甲醛释放限量值为0.124 mg/m³,限量标识为E1,试验方法为“1m³气候箱法”。
为了促进人造板及其制品产业的绿色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满足消费者对高质量人造板及其制品的需求,2018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启动了制定《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分级》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计划,旨在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580—2017所规定的甲醛释放限量值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分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等级,为更环保的人造板及其制品提供标准支持,鼓励企业生产更环保、更绿色的人造板和人造板产品,促进人造板及相关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万华禾香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50个单位共同完成。该标准也是“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木材工业节能降耗与生产安全控制技术”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二、标准主要内容
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规定了甲醛释放量分级要求、试验方法以及判定规则。将室内用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按照限量值分为E1级(≤0.124 mg/m³)、E0级(≤0.050 mg/m³)和ENF级(≤0.025 mg/m³)共三个等级,测试方法均为GB/T 17657—2013中4.60规定的“1m³气候箱法”。
该标准适用于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重组装饰材、单板层积材、集成材、饰面人造板、木质地板、木质墙板、木质门等室内用各类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分级。
三、标准实施意义
该标准将室内用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按照限量值分为E1级、E0级和ENF级,可以满足不同环保等级的人造板及其制品的推广要求,推进人造板及其制品和相关产业的创新、绿色发展,满足消费者对更环保、更绿色人造板及其制品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