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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引领行业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2015-2018产业政策汇总)

2019-02-27 16:263584

政策引领行业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2015-2018产业政策汇总)

我国木材资源匮乏,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国内木材需求刚性增加。木材保护是节约木材、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提倡资源节约和利用、倡导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木材保护作为木材节约代用工作重点,得到了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的大力支持。    

产业发展政策作为国家为实现经济发展目标和资源有效配置而制定的规划,具有干预和引导产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作用。自《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8)文件发布,进一步明确要求推行木材保护技术,实施木材保护工程后,我国木材保护工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本文从循环发展、提质增效、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几方面分析当前产业政策在本行业的发展方向和具体实践。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截至2013年底,我国全社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10多万家,从业人员超过1800万。2013年,废钢铁、废塑料、废有色金属、废纸、废轮胎、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船舶8大品种回收量超过1.6亿吨,回收总值接近4800亿元;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率超过70%。初步测算,与使用原生资源相比,相当于节约1.7亿吨标准煤,减少废水排放113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75万吨。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针对行业存在的组织化程度低、分拣技术水平低、经营规范化程度低、部分品种回收率低等问题,2015年商务部出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商流通发[2015]21号),将分类建立回收体系、完善回收节点功能、培育龙头回收企业、健全回收管理制度等列入主要任务。力争到2020年,大中城市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平均回收率达到75%以上,实现85%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85%以上社区及乡村实现回收功能的覆盖、85%以上的再生资源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培育100家左右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达到2.2亿吨左右。行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大幅提升,技术水平显著提高,规范化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发改委为贯彻生态文明战略部署,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 号),2015年出台《2015 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发改环资〔2015〕769号)》,提出加快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深化循环型工业体系建设。在推动资源集约利用中,实施高效利用森林资源工程,鼓励森工企业技术和装备升级,开发木材节约和高效利用技术,提高木材出材率和综合利用率。具体工作由林业局负责推进。在积极推进循环型农业体系建设方面提出了深化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要求农业部、林业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别负责推动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材原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利用,开展废旧木材回收利用。

2016年发改委出台的《“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提升技术装备供给水平,在节能技术装备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方面推进高效环保的循环流化床、工业煤粉锅炉及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等产业化。同时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以农林废弃物原料生产高强度纤维板、轻质装饰用防火板等中高端产品。旨在提高节能环保装备产品市场占有率。《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改能源〔2016〕2619号)中提出加快发展生物质能,要求加快生物天然气、生物质能供热等非电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步伐,提高生物质能利用效率和效益。

2017年,发改委印发的《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发改环资〔2017〕751号)在主要目标中提出到2020年,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到54.6%左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深化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对101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开展评估和验收;加强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推动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鼓励利用林业剩余物生产板材、生物质能源等。在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质升级中要求推动建立废旧木质家具、木质包装等废弃竹木产品的回收利用体系。同时建立再生产品和再生原料推广使用制度。实施原料替代战略,引导生产企业加大再生原料的使用比例。分类发布再生产品和再生原料标准和目录,建立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强化循环经济标准和认证制度,完善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再制造等标准,加快健全再生原料及产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产品、利废建材等产品标准。同时提出的重大专项行动中包括了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提出京津冀地区的冶金、建材和石化等涉气类园区和工业集聚区,珠三角地区的石化、轻工、建材等园区要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园区外企业逐步“退城入园”。到2020年,国家重点支持100家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推动75%的国家级园区和50%的省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京津冀区域循环经济协同发展行动将统筹规划京津冀地区的再生资源、工业固废、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一批跨区域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重大示范工程,在北京、天津等城市率先建成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依托河北现有产业基础,建设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继续建设一批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

促进工业转型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明确2015年质量工作重点,国务院2015年制定《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国办发〔2015〕19号),要求大力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并坚持以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建设并深入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同年,工信部在《2015年原材料工业转型发展工作要点》(工信厅原函[2015]106号)中提出大力推动两化深度融合,重点抓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着力解决制约原材料工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积极推进技术改造、兼并重组、淘汰落后、节能减排和军民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材料产业,以促进原材料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进一步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关于做好2015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5]115号)中将改善质量品牌社会和市场环境、深化工业品牌培育、提升产品实物质量作为重点任务。2018年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8〕83号)中再次强调,提升制造业供给质量水平,开展原材料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原材料重点标准制修订专项,推动制订质量分类分级规范,鼓励开展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鼓励建设原材料领域国家(省)级创新中心。落实《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并提出将联合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等相关部门研制并发布绿色建材产品评价标准,开展全国统一的绿色建材标准、认证和标识工作。

林业局在2017年发布《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林科发〔2017〕157号 )的主要任务中提出加快推进林业标准化生产,强化林产品质量监管,培育林业品牌建设主体,加强林业品牌保护监管,同时加大品牌产品营销和宣传力度,完善林业品牌服务体系。旨在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林业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提升林业产业竞争力,实现林业提质增效。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

我国建材工业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产能严重过剩、经济效益下滑,绿色建材发展滞后、生产占比低、应用范围小。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是拉动绿色消费、引导绿色发展、促进结构优化、加快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是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产业融合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2015年,工信部将着力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新发展,大力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列入《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5年工作要点》(建科综函[2015]23号)。要求出台《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组织研究《建筑工程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管理办法》。同时选取典型地区和工程项目,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基地和工程应用试点示范;鼓励钢结构、木结构建筑的积极推广与应用;支持和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同年发布的《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明确提出了开展钢结构和木结构建筑推广行动。其中提到发展木结构建筑。促进城镇木结构建筑应用,推动木结构建筑在政府投资的学校、幼托、敬老院、园林景观等低层新建公共建筑,以及城镇平改坡中使用。推进多层木-钢、木-混凝土混合结构建筑,在以木结构建筑为特色的地区、旅游度假区重点推广木结构建筑。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自建住宅、新农村居民点建设中重点推进木结构农房建设。同时要大力发展生物质建材。促进木材加工和保护产业发展,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竹纤维、木屑等发展生物质建材,优先发展和使用生物质纤维增强的木塑、新型镁质建材等围护用和装饰装修用产品。鼓励在竹资源丰富地区,发展竹制建材和竹结构建筑。

在2016年出台的《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225号 )及《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15号 )中也将大力推进能效提升,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发展壮大绿色制造产业作为主要任务。并在推进绿色发展中提出了推广绿色建材,实施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构建全国统一的绿色建材市场,提高绿色建材在建筑工程中使用比例等具体措施。

2016年,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将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列入工作目标。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同时,逐步完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

2017年,住建部发布《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建科[2017]53号), 提出加快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及执行质量,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量质齐升,稳步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水平,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推进农村建筑节能几项重点任务。出台的《“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建科〔2017〕77号)提出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培育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5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3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的目标。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质检认联〔2017〕544号),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发改委发布《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发改办环资〔2017〕212号),并将其作为建材工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抓手,着力发展本质安全、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新型墙材。

综合来看, 近年来陆续出台的产业政策文件, 使得我国建材工作有了更多的依据和抓手。行业在政策的指引和支持下,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我们也要看到, 行业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 需要继续以绿色发展为主线,遵循行业发展规划,逐步完成我国木材保护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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