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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林野厅讨论“新森林管理体制”以推进 林业增长产业化和森林资源管理

2018-04-08 20:14379

日本林野厅情报志《林野-RINYA-》2018年1月刊登了林业改革特集——“新森林管理体制”一文,指出林野厅为推进林业增长产业化和对森林资源管理,针对“新森林管理体制”进行了研讨。

1.新体制建立背景

日本战后和高度经济增长时期种植的柳杉和扁柏等人工林已进入成熟期,将迎来木材利用期。目前,人们已经认识到森林培育要以森林利用为目标,出产的木材应该在住宅等建设上得到有效利用。但是,日本森林目前面临的现状是可有效利用的适龄期人工林仅占每年新增资源的40%左右,可以说森林资源并不能得到充分利用。

而且,日本森林的管理不够全面,其国土保全与水源涵养、防止全球变暖等环境生态功能没能得到充分发挥。据林野厅以市町村为对象开展的问卷调查显示,大约80%由市町村负责管理的人工林(民有林)缺乏管理,其中,37%的森林未得到全面及时的维护,46%管理不足,16%管理比较完善,管理十分完善的森林只有1%。其原因之一是日本森林权属管理为小规模、分散型,难以高效地进行林业经营。而且,大多数森林所有者失去了对林业经营的热情,且对目前丰富的人工林资源进行采伐及采伐后木材的有效利用工作意向不足。

据林野厅调查数据统计,全日本林主数量共有83万户,拥有10hm2以下森林面积的林主占87%。其中,森林面积在1~5hm2之间的林主为61.7万户(74%);5~10hm2之间的林主为11.1万户(13%);10~50 hm2之间的林主为9.1万户(11%),50~100hm2之间的林主为0.7万户(1%),而拥有100hm2以上森林面积的林主仅为0.4万户(0.4%)。

另外,林野厅对森林所有者经营意向的统计如下:16%的森林所有者经营意向较高,84%的所有者意向低迷(完全没有采伐意向的所有者就占了其中的71%)。许多林业经营者虽有意向扩大经营规模,但由于“经营困难”、“路网尚未整备”及“林业机械等资本设备更新困难”等而未采取有效行动。另据今后经营规模的意向调查显示,70%的林业经营者有意向扩大规模,26%希望维持现状,4%未做回答。

因此,森林所有者和林业经营者之间产生了一种不契合感。若想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将森林所有者无意向经营的森林委托给有意愿、有能力的林业经营者,这种委托林业经营的方式称之为“新森林管理体制”。

2.关于“新森林管理体制”

目前,日本政府就“新森林管理体制”在以下几方面展开讨论:①进一步明确了森林所有者拥有适当经营和管理森林的责任与义务;②在森林所有者不能经营森林时,可以将森林委托给市町村进行管理;③市町村可将代为保管的森林交给有意愿、有能力的林业经营者,促进林业经营的集约化管理;④自然条件恶劣且不适合进行林业经营的森林需由市町村负责管理,并利用部分新创设的森林环境税(暂称),为市町村的公共管理提供经费。

另外,对于“有意愿又有能力的林业经营者”来说,其工作不仅是采伐树木,还有采伐后的再造林与抚育。这样不但可以提高森林所有者和林业从业人员的收入,还可以实现林业经营者所希望的提高生产力与高收益这一目标。而且,为便于这些林业经营者们开展林业经营与森林管理方面的基础整备,将以引进新体制的地区为中心,集中进行路网整备和高性能林业机械的援助。

总之,针对共有林中一部分为所有者不明这一情况,政府希望能够通过简便手续向市町村办理森林管理委托,这一措施也在讨论中。

3.新体制引进的效果

“新森林管理体制”的引进,有助于对森林资源进行妥善管理,同时也有助于防止全球变暖及自然灾害的发生,维持与增进森林公益性。

通过稳定的木材供应以及与中下游产业链各企业的强强联手,有效利用木材高附加值产品,新体制将在林业增长产业化、激活地方经济、创造就业岗位,乃至在实现地方创生方面都能有所贡献。    (王燕琴)

来源: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世界林业动态》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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